新华网上海4月22日电(记者叶锋)作为土地资源约束最突出的特大城市之一,上海在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的同时,将更注重向存量土地谋求发展空间。上海日前已下发文件,“鼓励”和“规范”并举,着力盘活、优化存量工业用地,促进产业发展“高端化、集聚化、服务化、融合化、低碳化”。
在新一轮土地管理中,上海已明确了“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五量调控”新思路。日前,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管理制订的《关于本市盘活存量工业用地的实施办法(试行)》,为闲置及低效利用工业用地的调整、升级提出具体操作方法。
上海此前已明确,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稳中有降、逐年递减”,并实现规划总规模“零增长”。截至2012年底,上海的工业用地总量已累计供应856平方公里,占建设用地比重的28%,土地利用绩效水平差异较大,布局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
根据《办法》,上海对存量工业用地将主要采取区域整体转型、土地收储后出让和有条件零星开发等实施路径,并已为此制订了一系列引导及鼓励政策。比如,关于区域整体转型开发,除政府土地收储后整体开发建设外,还允许单一主体或联合开发体采取存量补地价方式自行开发。
对于补缴地价的标准,《办法》规定,转型为研发总部产业项目类用地的市场评估地价,外环线以外地区不低于相同地块工业用途基准地价的150%,外环线以内地区则一般不低于相同地段办公用途基准地价的70%;转型为研发总部通用类的,市场评估地价不低于相同地段办公用途基准地价的70%。此外,符合相关条件的研发总部类用地,最高容积率可以达到4。
“目前工业用地价格整体还比较低,土地改变用途后补缴至工业地价的1.5倍,再加上容积率的提高,对企业是有较大激励作用的。”上海市土地学会副会长袁华宝说。
存量工业用地的收储也更兼顾市场因素。《办法》首次明确,采取收储后公开出让产生土地储备收益的工业用地,原土地权利人为法人的,在对工业用地、建筑物、设备等进行评估后收储补偿的基础上,可以按照土地储备收益的一定比例,由市、区县土地储备机构再给予补偿。
不过,随着近年来土地资源“硬约束”的加剧,地价上涨较快,不少城市有企业以工业投资为名进行圈地、囤地、炒地,获取不正当收益。盘活存量工业用地,必须防止其成为新一轮“资本盛宴”。上海此次也明确了一系列加强规范和监管的举措。
“对通过盘活存量土地、真正实施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我们将坚决鼓励、支持;对欲借盘活之名进行炒地、炒房的,我们将坚决防范、遏制,以确保有限的产业用地资源更好地用于经济转型升级。”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本文摘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