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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金改进“深水区” 外汇管理创新设四大主攻方向
发布时间:2014-07-22 10:18:30 阅读

在上海自贸区挂牌“开张”不到1年的时间里,各项金融改革从落地开始,有望逐步深化“开花”。

在“2014·上海新金融年会暨互联网金融外滩峰会”上,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仍为关注焦点。19日,参加会议的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监事、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司长管涛提出了未来深化自贸区外汇管理创新的四大主攻方向。

管涛说,金融开放不是一放了之,审慎管理也不是危机处置,需探索建立健全外债和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系统框架。

督促银行按展业三原则履行审查义务

上海自贸区改革创新亮点之一就是外汇管理创新,谈及此,管涛19日在分论坛上以研究者的身份发表演讲时指出,未来深化自贸区外汇管理创新有四大主攻方向。

“首先,要按照先交易后汇兑的开放次序,不断提高汇兑便利化程度。”管涛说,其次,还需督促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履行尽职审查义务,理顺外汇管理政策传导机制。

所谓“展业三原则”,是指上海地区银行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只需凭自贸区区内机构和个人提交的收付款指令,即可直接办理相关业务。

在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特邀专家施琍娅看来,展业三原则并不是中国特有的,而是国际银行业的展业三原则。她在参加同场论坛时说,在做到展业三原则的情况下,银行可以凭收付款指令,办理人民币的收付业务,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简化。

这被看成是借鉴西方成熟经验的一种尝试。“在目前中国外汇管制下,在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时候,如何把西方成熟做法借鉴进来,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的政策执行力,我觉得这是可以尝试的。”管涛表示。

他说,将来外管局主要是督促银行制定制度,从流程干预转向结果导向,即制定、了解、执行制度;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管理。

进一步简政放权

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已发布了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则,大面积简政放权,简化外汇管理的审批流程,鼓励跨境的资金流和融资的便利化。

比如,在资本项目方面,明确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至银行办理,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大幅度放开对外债权债务管理等一系列的资本项目改革的措施。

“还需进一步简政放权,探索负面清单管理。”管涛19日说,要按照“法无禁止则可行”原则,推行汇兑便利化,梳理出必须保留的汇兑管制措施的最小值,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约束依法行政。

事实上,上海自贸试验区外汇管理细则思路清晰,前面是放权,给所有企业便利;同时,采用海量数据的跟踪、现场的检查,通过事中和事后的管理模式,达到便利企业和防范风险的结合。这体现了金融监管部门未来监管的新思路,即实行负面清单的管理思路,给予企业正当的应该享有的微观主体自主决策的权利。

管涛表示,未来还需探索建立健全外债和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体系框架。他认为,审慎管理不是危机处置,金融开放也不是“一放了之”,放松管制的时候,还需把宏观、微观的审慎管理措施建立起来,按照本外币全口径的统计,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另外,在加强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对本外币政策的监管协调也需进一步提高。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外汇管理创新外,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的重点内容之一就是发展平台经济,搭建面向国际的各类金融交易及服务平台。19日,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理事单位代表、上海清算所副总经理李瑞勇出席该论坛时表示,上清所正在积极参与上海自贸区现货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总体来看整个制度安排已基本完成,可能很快会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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